中国网中国供应商(www.china.cn)国家级网络贸易平台自2006年9月4日推出以来,在国务院新闻办、商务部、国家发改委三大权威机构的悉心指导及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信息产业部、中国消费者协会、互联网协会、中国外文局等重要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中国供应商(www.china.cn)总部及全国各服务中心的共同努力,推出了全面高效的网络营销服务体系、在核心市场迅速形成B2B新潮流、会员数量快速增进、线上线下服务积极落实、带领万家企业参加101届广交会、帮助会员企业获取更大成功……,在短短半年左右的时间里取得了同类型电子商务公司需要三年甚至五年才能达到的发展势头和市场业绩!创造了中国网络产业发展的一个奇迹,得到了国家权威部门的热切关注和高度重视。
为促进中国供应商(www.china.cn)平台的更快发展和更好服务中国企业,经过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的积极努力,国家相关权威部门经联合研究后决定,给予中国供应商会员进行针对性补贴,以促使企业更好的利用国家级网络贸易平台扩展市场,提升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
具体补贴政策如下:
1.自2007年5月15日起,所有申请中国供应商高级名企会员服务的企业,政府将补贴28000元为该企业提供1年的同等级服务。即在此期限内申请中国供应商高级名企会员服务,企业只需花费3年的服务费便可获得4年的同等级电子商务服务。
2.自2007年5月15日起,所有申请中国供应商高级信用会员服务的企业,政府将补贴2800元为该企业提供1年的同等级服务。即在此期限内申请中国供应商高级信用会员服务,企业只需花费3年的服务费便可获得4年的同等级电子商务服务。
3.此补贴政策的截止期限为2007年7月30日。
相关说明:
1.所有申请此项补贴的企业均需向中国供应商各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及中国供应商总部批准后方能获得此补贴。
2.对于申请此政府补贴的中国供应商高级名企或高级信用订单,请授权服务中心按照三年名企或三年信用的方式来提单。但同时需要在“中国供应商会员资格申报表”的显著位置注明“本客户现申请中国供应商高级名企会员服务(或高级信用会员服务),同时申请一年政府补贴,望批准!”及该客户的订单号,以便于确保为该客户提供4年的同等级电子商务服务。如果没有此注明则被视为主动放弃此项政府补贴。
3.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及中国供应商对此补贴政策拥有最终解释权。
以上,如各合作伙伴在使用过程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产品部联系(chanpin@mail.china.cn),我们将在第一时间给予回复。 |